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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把八和会馆的组织成立与八和会馆的新会所落成混为一谈——八和公寓就是八和会馆

    发布时间:2015-02-11 作者:陈超平 来源:中国粤剧网 点击:

      最近几年,常常在报刊上看到有关粤剧八和会馆成立多少年纪念活动的报道和有关志书、辞典记载,说该组织成立于1889年(亦即是清光绪十五年)。历史事实果真是这样吗?否。这是持上面观点的人把八和会馆的组织成立与八和会馆的新会所落成混为一谈了!更把该组织说成是邝新华创立是大错了!下面,我想谈一谈自己的意见,期望得到粤剧行内认同。

    (一)
     
      关于粤剧八和会馆始立于何时,历来史学界众说纷纭:大多确认为同治年间(注1),亦有认为光绪年前期或中期(注2);至于邝新华等人筹建的在黄沙海傍街的八和会馆新会所(馆址),落成之年亦多种版本(注3)。究竟怎样,不妨先回顾这段时期的粤剧历史状况。

      咸丰元年,太平军兴。为响应天朝号召,梨园粤剧二花面李文茂率领本地班戏行中人,配合天地会首领陈开于1854年揭竿起义,号称“红巾军”。由于与陈开等围打广州,久攻不下败退,转而从肇庆进军广西,第二年在广西建立大成国,陈开称“镇南王”,李文茂称“平靖王”。因而清朝政府大肆镇压起义军,禁止所有粤剧戏班演出。继而将广州、佛山两处琼花会馆的产业先后没收和毁除。自此红船弟子四散逃难,有的甚至逃到国外谋生。两广戏行这种局面一直持续数年和影响以后许多年。(据同治十一年编纂的《南海县志》有“严禁本地班,不许演唱,不六七年旋复”等语记载,又见:欧阳予倩《谈粤剧》有云:“禁令执行了六七年,直到光绪初年,粤剧才得重整旗鼓。”)劫后余生的粤剧艺人,为了生存,为了戏行“香火”(事业)的延续,他们有三大愿望:一是设立一临时机构,“挂羊头卖狗肉”——即打着京班、外江班的旗号,安抚和招揽本地戏班的演出;二是招收一批十至十四五岁的少儿开办“童子班”,培养粤剧后继人才;三是一有机会就恢复行业组织,建立一间比原先拆毁的琼花会馆更宏伟更辉煌的新会所(馆)(注4)。为此,大约于咸丰七年(1857年),同情粤剧艺人遭遇的老先生李从善将其在广州黄沙同吉大街(今大同路口附近)的屋舍捐出来,由独脚英、梁清吉等人开设为“吉庆公所”,以京戏名义掩护活动。1857年至1858年(也就是咸丰七八年),粤剧叔父林三等人授意,以广州十三行殷商伍紫垣为东主在其河南溪峡的家宅一花园开设“庆上元”童子班,以琼花人兰桂、华保为师傅,招收邝殿卿(即新华)、崩牙启、姣婆梅、杨伦、生鬼保等一班人,进行粤剧基本功的教习和演出排练,一学数年。这样的培训班单广府就有十七八班,外府的另计。1860年(咸丰十年),林三、独脚英、梁清吉等人又经商议,先租后买得同吉大街吉庆公所隔邻一歇业茶箱行,设立名为“八和公寓”的粤剧戏班艺人又一聚居和活动的场所(——亦即会馆)。之后,随着广州府衙对粤剧艺人和演出管制逐渐松驰,后起新人日益扎起,邝新华等人遵照师傅兰桂叔的临终嘱咐,广结社会名流(尤其文人)和戏行中人,发动大家义演筹款,并以八和会馆的名义派人到南洋一带向华侨和艺人宣传和募捐,集到巨资,在黄沙近“海皮”之处购得三百六十余井一幅地(今市一中对面南站铁路工人宿舍一带),历经近十年的筹备和建设,终于在光绪十五年(即1889年)建成了一座庞大、数进、宏伟的,包括永和、兆和、福和、新和、德和、慎和、普和共八个堂口在内和吉庆公所(营业部),方便所、老人院等部门的八和会馆新馆址(即会所)。从此开创了粤剧史上“八和中兴”的业迹和时代(注5)。

      从上述简史可见,粤剧八和会馆的组织成立和八和会馆会所(即新馆址)的落成是两回事,是属于不同年份的。先是有林三、独脚英、梁清吉和包括兰桂、华保等人在内的创办吉庆公所和八和公寓两个粤剧组织(会馆),然后再有邝新华等人遵师嘱筹建粤剧八和会馆的新会所。两者不能混淆于一起。现在,我们有关粤剧单位举办纪念活动和众多史料文章,都把1889年黄沙海傍街的八和会馆新会所落成之年,等同说成是八和会馆建立的始纪年。两者混为一谈,并把这一粤剧行会的组织说成是由邝新华创立,这显然是错误的。

    (二)
     
      粤剧八和会馆究竟哪一年成立的?又是谁人率先领导创办的?粤剧吉庆公所、八和公寓与八和会馆是什么关系和怎么一回事?我们从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入戏行从艺、跟随师傅邝新华十四年之久、在八和吉庆办事多年的任俊三于1944年所撰写的《琼花八和历史拉杂记》一文中虽然没有明确指出,但字里行间已经显示吉庆公所和八和公寓就是八和会馆的前身和隐名。而且从文中还可看到吉庆公所的主持是梁清吉,八和公寓设立以后的第一任行长是独脚英,以后依次是梁清吉、小武肥赞、古大福、易金、曾大顺、末脚叶笠、陈小鲁、李运全等,及至八和新馆址落成后,肥赞病故,接任者为古秋田和张紫卿(靓荣之父)担当正副行长,邝新华并没有如赖伯疆、黄镜明的《粤剧史》一书和其他人的史料文章中被说成是“八和会馆第一任行长”。但邝新华自此之后执粤剧全行牛耳成“无冕之王”则是事实,这也可见邝新华的人品和戏德,其思想行为只是为全行的中兴事业而不是为个人的名利权位。下面引述任俊三的回忆录所记叙的兰桂叔临终前对邝新华等五徒的嘱咐,对我们认识广州八和会馆的成立和邝新华后来为之奋斗的历史具有十分重要价值(说明:重点号和括号里的文字是笔者所加,下同)。

      “……适兰桂病染沉疴,服药兼旬,医经数易,尚无效果。五徒亲侍汤药,衣不解带。有日服药取汗后,自觉精神甚好,起来坐床沿,见五人皆在左右,言道:‘我此场大病,尔五人服侍,可谓无微不至,吾心甚慰。但吾自知断不能久居人世,今有心腹数言,须终身紧记,勿忘十数年前,吾等曾在会馆(指琼花),协助元师举义,即今人所谓红头贼。惨败后,覆巢之下,哪有完卵,避往外府者居多。由林三主动,茹苦含辛,历多年之久,今始得建如小庙堂式之八和会馆,规模太小,吾甚忧不能保障全行。林三又失踪,此为本行损失甚大。虽则英等荆轲比协力维持,断不及林三之德智。因政府以琼花人为大逆不道,常加轻贱,民众亦随之而侮辱。忆本行设大基尾时,藉庄严宏伟之会馆为保障,每年直接靠以觅食者,约八千人,间接靠以谋生者,有数万之众。到大基尾定戏者,亦有万(百?)余主会,故此处非常畅旺,佛山工商业亦颇可藉以繁盛,因我辈工价优于别行。此时之林分府,因他曾在琼花司笔札,琼花人林殿蕃,是他活命恩人,一段因果,故佛山无太轻看我辈,抚今追昔,觉有云泥之别。琼花造反不成功,官吏皆以成戏不成人,加诸本行人。上好下甚,此不过欲嗣后读书明理青年,因本行人为人贱视,不愿投入本行,使全行人之知识,日沦于卑劣。自侮而后人侮,永远被人侮辱,不齿于人类,不平孰甚。吾曾亲诣(林)三叔处,请其设法挽救,他说一忍能支百敌,不必过于忧虑,现下未得其人,将来必有挽救者。今则他(林三)已失踪,吾因此事无法解决,精神痛苦,故得此重病。昨夜吾思得一根本挽救之法,若先将八和(会馆—公寓)重建至非常宏伟,最小要如琼花之壮观,要胜过工商各行所设立公业,可以诱使知识青年,投入本行,因本行工金优于别界,又快易升高。此后公订行例,皆以礼义为本,以文理为附,则明理青年,甘愿在本行谋生者,必渐居多数,全行人格提高,始可洗却此奇辱。八和设于黄沙,水陆交通,胜过老巢,现虽僻静,因行内关系,再二三十年后,必然繁盛。现下地价甚平,至好从速购买,若待价与时增,更难为力。惟重建宏伟庄严之责任,非常人所能负,先要结交文人,在本行取得领袖地位,凡事不顾一切,只求公益,输已服众,声望始孚,得全行信仰,用群策群力,始可完成。尔五人尚年少,何能达至全行领袖之地位?若他日本行有此等人才,尔辈须同心协力,助成此美举,则我虽死犹生,含笑于泉下矣!临别赠言,一生须当紧记,或作我之最后遗嘱,亦无不可!’五人听罢师傅之言,由新华道:‘我辈受恩深重,尚未报答,请我师善自保重,以养天年。吾等师约满后,或可图报万一。至若重建八和(指新馆所不是组织)重责,非我五人能负,但师徒如父子,常闻教诲,凡本行人,倘其师举办公益,而徒不能协助者,为本行人最可耻之事。此后我五人留心行事,有领袖人才,能担重任,我辈愿竭全力,助成美举。我师若不放心,五人当面说过,我们此后互以荆轲比相称,各自勉励,非至有志事成,愿终身不卸此责任,师尊以为可否?’……”

      从这段话语可知,邝新华等人不但在筹建黄沙新八和会馆会所(1879至1889年)之前,而且在庆上元班满约出来组班之前,粤剧八和会馆组织确实已经存在,并寄托着琼花人的殷切期望。也知道邝新华等人为粤剧中兴和重新建立一间新会所立下远大志向。(任文此段话后还有多处提到光绪十五年新馆所落成前,八和会馆与府衙、商行关连的历史情况。)

      所谓“八和公寓”开立之时,已分别设置了吉、庆、福、德、永、兆等带“和”字六部,按粤剧行当归口安排和接待艺人,并供奉原来从琼花会馆搬运出来的华光神像及放置好以前留下的纪念物品。那为什么又不直接取名“八和会馆”而叫“八和公寓”呢,盖因当时李文茂起义失败的历史原因和社会形势所迫使然。下面两段任俊三的回忆所记足以说明:“合群设吉庆(公所)时,由独脚英授意,各班牌皆要用京都某记,外江某记,欲避清政府加以琼花余孽罪名。故吉庆(公)所出之合同,经六十余年,皆用‘京戏’二字。”“林三此时(笔者按:指咸丰九年和咸丰十年广州、佛山两处琼花会馆全遭毁灭,独脚英等人向广州抚台辞职后到吉庆公所与梁清吉等合谋欲达琼花人的第三个愿望之时),有所感触,立即泪下如雨,哽咽对众言道:‘……须知琼花人虎口余生,常被政府暗中监视,此后愿我同人,任流至何所在,对内对外,必要用一个和字为主。’于是全场皆为林感动,多至下泪者,即全场起立,接受此和字。……此时独脚英又说吴连被杀(笔者按:指粤剧遭禁几年后,行老吴连以梨园会馆名义向广州抚台奏禀欲要回琼花会馆物业作同人用,被抚台以‘欲领逆产,藉以再图不轨’遭杀头示众),琼花毁灭,靖勇遣散,抚台密令佛山文武四街,严拿琼花余孽,我等人永远离开老巢,始可免生命危险。事关重要,故恭请同人,起立接受,切要记紧忽忘。”(注6)是故用一“和”字,即林三主张以和为主;人字离开即八,是以达到独脚英所说永远离开琼花老巢之意。以“公寓”——“公共宿舍”名义取代为会馆可作掩护,免“会馆”两字带来麻烦,“八和公寓”实即“八和会馆”也。任俊三的回忆录中还有几行字也足以说明这一层意思:“是年国制(笔者按:即1861年8月咸丰帝驾崩),全行一律埋头,要停演一百天。各童班师傅,督率其徒众,每日晨在公寓练习武艺主。同人等,非常团结,皆以恢复(这)一会馆为快。”(注7)

    (三)
     
      综合上述分析,得结论:

      一、粤剧行内历来传说:未有“八和”先有“吉庆”,“吉庆”之前还有“琼花”,并非妄言。“琼花”—“吉庆”—“八和”,一脉相承。

      二、八和公寓实即八和会馆。“公寓”是“会馆”的隐名,“会馆”是“公寓”的实质。并已设立了六个堂口。地点在黄沙同吉大街(非有些史料文章写成同德大街)。

      三、不要把1889年(光绪十五年)邝新华等人筹建的八和会馆新会所(馆址)的落成之年与八和会馆组织成立之始纪年混为一谈(两者各有年份,何况该会所早已不复存在)。

      四、广州粤剧八和会馆组织成立的年份可以以“八和公寓”设立之年的1860年(即咸丰十年)为始纪年,也可以以八和会馆的前身吉庆公所设立的1857年(与新加坡梨园堂成立同一年)为其成立的始纪年,因为两者的组织性质根本一样,都继承和行使琼花会馆的宗旨和旧制、旧例,不同的只是机构由小逐渐扩大,由单一功能逐渐变为多种功能,直至新会所(馆址)落成后更为完善,置设八个堂口及福利部门。二者之中选一。
    粤剧界同人以为然否。

      注释:

      1、见麦啸霞《广东戏剧史略》(《粤剧研究文选》第24-25页)、欧阳予倩《谈粤剧》(《粤剧研究文选》第99页、124页)、(日)波多野太郎《粤剧管窥》(《粤剧研究文选》第139页、142页)、陈非侬《粤剧六十年》(《粤剧研究文选》第303—304页、307—309页)、郭秉箴《粤剧古今谈》(《粤剧研究文选》第398页)黄兆汉、曾影靖编《细说粤剧——陈铁儿论文书信集》第31页)等。

      2、见梁俨然《粤剧梨园旧典》第4页、梁威《粤剧源流及其变革初述》(《粤剧春秋》第9页)、黄君武《八和会馆馆史》(《粤剧研究文选》第508页)、刘国兴《八和会馆回忆》(《粤剧研究文选》第496页)。

      3、见本人拙作《粤剧史上一些需要考证的问题》(《南国红豆》2008年第6期45页)

      4、5、6、7、均见任俊三《琼花八和历史拉杂记》一文(《粤剧研究文选》第481—4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