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遗介绍

    艺术荟萃之粤剧
     
            粤剧,是用粤方言演唱的戏剧样式,又称广东大戏、广府戏等,自明朝嘉靖年间始在广东、广西粤方言区出现,是广东省最大的地方戏曲剧种。粤剧吸纳了多元的音乐、戏剧元素,将梆子、二簧声腔与粤方言音韵予以完美的结合,创造性地拓展了中国戏曲的艺术表现,成为中国南北戏曲艺术的集大成者,迥异于中国其他戏曲剧种。作为粤方言区最具影响力和海外最具代表性的中国戏曲剧种,粤剧以多样而独特的演剧形式,渗透在岭南的传统和现代生活中,成为族群认同和文化交流的重要媒介。
            粤剧不但流行于广东全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南部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等使用粤方言区的城乡,且传播至东南亚、美洲、欧洲、大洋洲、非洲等粤籍华侨、华人聚居之地,俨然成为世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粤剧还通过创世界纪录的逾千部戏曲片和近万种唱片风靡全球。
            2006年5月,粤剧被中国国务院列入中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10月,粤剧正式被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列入第四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粤剧申遗之路
     
            粤剧的精髓,是永恒的美,古老的艺术遗存间蕴含着浓郁的韵味、隽永的音律,是岭南特有风韵。粤剧这种传统的文化艺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宣告列入第四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既是粤剧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也是粤港澳跨地域文化交流合作所取得的最重要的胜利之一,标志着粤剧乃至岭南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正在不断扩大和提升。
            2002年底,广东省文化厅、广州市文化局积极开展粤剧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003年底,根据粤港澳文化合作前三次会议的精神和广东省文化厅的委托,广州市文化局承担了粤剧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工作;
            2004年2月6日,广东省文化厅下发粤文艺[2004]2号文件,指出粤剧艺术是岭南文化的杰出代表,为进一步弦扬粤剧艺术,提升粤剧的知名度,广东省已正式向中国文化部提出粤剧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该项工作具体由广州市文化局下属的广州市文艺创作研究所负责;
            2004年2月27日至28日,在召开的第四次粤港澳文艺合作高峰会上,三地文化主管部门商定,全面启动申报程序,并在三地协同准备相关事宜的前提下,成立“粤剧申遗办公室” ;
            2004年5月,粤剧申遗中文申报书经过五易其稿,并邀请粤剧史专家莫汝城、谢彬筹、中山大学康保成教授等对申报书的内容进行论证;
            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中国政府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
            2004年9月,粤剧未能通过中国文化部的审核,第一次“申遗”铩羽而归;
            2005年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开展,同年8月,粤剧申遗工作小组再次成立;
            2006年4月10日至12日,中国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戏曲研究所的领导和专家自北京抵穗,就本次申报的工作程序进行了交流磋商。4月下旬,在粤剧申遗工作小组负责人广州市文化局社文处黄斌处长的带领下,粤剧申遗工作小组与广州电视台的工作人员赴澳门拍摄申报片素材;
            2006年5月,粤剧申遗工作小组与广州电视台有关工作人员共同研究磋商、筹备申报片拍摄工作。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派出毛小雨研究员,进行申报文本、申报片拍摄底本的修改写作。5月26日,第一批共518项的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对外公布,粤剧位列其中,同时粤剧第二次向联合国的“申遗”工作开始筹备;
            2006年6月中下旬,中国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戏曲研究所的专家刘祯、王安葵、毛小雨等抵穗,与粤剧申遗工作小组一道展开申报片的拍摄工作;
            2006年暑假期间,京穗两地专家和工作人员赴香港、澳门进行申报片的拍摄及资料收集工作。一行分别与港、澳两地的有关文化部门就本次申报的工作程序进行了交流、磋商,与两地的粤剧界人士和研究学者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2006年8月,北京专家与粤剧申遗工作小组、广州电视台的有关工作人员继续展开申报片的拍摄工作。赴广东吴川、开平、佛山、肇庆,广州番禺、南沙等地,拍摄各地的粤剧演出、广东粤剧学校的教学情况;
            2006年底,粤剧申遗工作小组完成了申报文件中图片和地图的拍摄、收集和整理,而广州电视台也按要求完成120分钟申报片的制作;
            2008年,中国包括粤剧在内共有30个项目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申报;
            2008年9月,粤剧作为候选项目进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评选队列,“申遗”工作进入最后冲刺阶段;
            2009年10月,包括广东粤剧在内的22个中国申遗项目,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成功被批准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粤剧艺术之传与承
     
            粤剧极富浓厚的地方色彩及生活文化艺术,丰富优美的唱腔,广泛吸收了本土艺术八音、木鱼、粤讴的音乐;独特瑰丽的服装、脸谱;别具一格的粤剧例戏;精美见称的舞台布景;无不彰显岭南文化特有色彩,充分体现了广府民系群落的地域文化传统,辐射范围遍及全球各地,在世界华人中具有极强的文化凝聚力,其多达11360个的剧目更堪称世界之最。
            在民间与政府多方面的保护下,粤剧得以传承发展,使粤剧的魅力越发新活力。其中,中国政府在民族民间文化领域进行的保护政策和经费投入,一直对粤剧在内的中国戏曲艺术,给予了有效而具有建设性的支持,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了粤剧的传承与保护。另外,广东省文化厅、香港特别行政区民政事务局、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澳门特别行政区文化局、广州市文化局,以及粤剧表演艺术团体、粤剧社团组织、粤剧传承人、学术研究机构,纷纷致力于对粤剧所有文化遗产的保护,并承诺保护、传承、研究、宣传粤剧艺术,延续这一表演艺术在历史与现实中形成的艺术智慧。

    粤剧艺术保护大事记
     
            作为岭南文化最具有代表性的艺术样式,粤剧在保护传统文化与建设现代文化的当今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03年,粤港澳三地联合保护粤剧艺术,确定每年例行“粤剧日”;
            2004年,建设“老一辈粤剧名人名腔抢救工程”,并对红线女、倪惠英等代表性粤剧传承人及其艺术进行保护和挖掘;
            2006年,成立粤港澳振兴粤剧十年规划委员会;另外举办羊城国际粤剧节、粤剧新年盛会(广州)、两广南派粤剧汇展(香港)、澳门城市粤剧曲艺会演(澳门)等推广演出活动;
            2008年,全面展现粤剧文化遗产的《粤剧大辞典》发行出版;
            2011年,广州市荔湾区青少年宫艺术学校被授予“粤剧中国保护中心”;
            2013年,顺德市围绕《顺德粤剧曲艺发展扶持基金实施办法》,其基金用于资助粤剧粤曲的创作;
            1992年开始,粤剧基金会相继成立,对粤剧艺术的保护、振兴、研究进行资助。1992年,广州振兴粤剧基金会、2005年,香港粤剧发展基金、2006年,广东繁荣粤剧基金会等;
            1996年至2006年期间,各地相继设立粤剧博物馆。1996年,红线女艺术中心、2000年,香港文化博物馆粤剧博物馆、2003年,佛山粤剧博物馆、2006年,东莞粤剧图书馆相继成立,专门收集保存粤剧文物和资料;
            2004年到2008年,广东省政府出台扶持粤剧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投入14.413亿元专项用于广东粤剧艺术大剧院等九项文化工程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