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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胭脂》——吐尽“紫钗”不平事(下)

    发布时间:2018-08-17 作者:包子店长 来源:中国粤剧网 点击:

    (接上文)

    宦海权争无可恋
          《大唐胭脂》有个比较有趣的矛盾。往时同类故事中,身份卑贱又相对富有钱财的娼妓资助落魄的穷书生,总期望他有日出人头地,能带自己脱离苦海,从良而提高身份。比如焦桂英、李亚仙等等。霍小玉也怀揣着类似的愿望,“赖檀郎代母了素愿,归霍家耀晚景”,所以小玉一家听闻李益高中都是非常欢喜的。但胭脂很“另类”,如前所述剧中并没有娼妓下贱的社会价值观,她对自己现在的生活很满意,只要日日赏花吟诗、研黛画眉——她养着裴晓郎,就这么养着了,没有其他更高要求。当然如果晓郎还有治国平天下的“远志”,她也是乐于成全的。只不过晓郎已经历过官场黑暗,更亲眼看到父亲的变质变节、为了自己和儿子的官位可以厚颜无耻地出卖无辜女子(这女子还是儿子深爱之人),所以同类故事中被视为积极进取的“读书求上进”,在裴晓郎眼中就只有看破世情的淡泊。早在还未囚禁黑狱之前,他便对胭脂说自己只愿效“画眉张敞”。
          张敞画眉是个很浪漫的故事。传说张敞幼时顽皮,一次投掷石块误伤同村一女孩。到他长大为官,听说那女孩因为被石头所伤眉角有缺陷、一直未能出嫁,马上便上门提亲。成婚后每日早上都要为妻子画眉后才前往官衙。此事受人非议,张敞虽有才能,“然终不得大位”(《汉书·张敞传》)。张敞任京兆尹(当时京城是长安),裴晓郎复职后任洛阳府尹,职位是一样的,应当不是巧合。追求爱情与飞黄腾达是互相矛盾的,他以张敞自比,其实也暗示了他始终不适合留在官场。
          《紫钗记》的结局是一个“表面的”大团圆结局。虽然在四王爷(黄衫客)的护持下李霍正式成婚,但只要李益一日还在官场,一日还要面对宦海明争暗斗,他娶娼妓为妻、无媒苟合的事迹还会一再被宣扬。况且霍小玉重病在身,这份幸福能持续多久真是未知之数。《大唐胭脂》的结局是裴晓郎弃官,与胭脂同归胜业坊。姑且勿论两人日后以何为生,至少对爱情自由和平等的向往,始终都是高于功名利禄。

     

     
    由来侠义出风尘
          和黑暗卑鄙的官宦权贵相反,《大唐胭脂》中的正面角色基本都出自社会下层。胭脂是娼妓,裴晓郎是被削官的卖字先生,师娘实际上就是鸨母。而铁爷子尽管本来身份是庐陵王李显,在他行侠仗义之时所用的身份其实是山贼组织瓦缸寨的寨主。就连仅仅出场十分钟的霍王郡主霍小玉在剧中也是出身民间。这些来自民间的下层人物,都比达官贵人们更具有“侠”的精神。他们懂得舍己为人,懂得自尊自爱,也视钱财如粪土。师娘关于“平康情扇”的说法就很有代表性:合之如深海明珠不移不动,开之霎时花鸟虫鱼风花雪月。张弛有度,进退自如,不只是一种旨趣,更是一种人生态度。
          《紫钗记》渲染一种风流雅致的氛围,李益求官,霍小玉求爱,最后都是希望往上层社会靠拢,实现自己的价值。《大唐胭脂》则自始至终体现出一种民间化世俗化倾向,比如定情信物从紫钗变成了春贴,盟心词的载体从乌丝阑变成了红叶,李益塞外写抒怀诗,裴晓郎狱中不写安邦策却写情诗……两种不同的意趣,表明了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紫钗记》的“雅”不容易被贩夫走卒所理解,《大唐胭脂》的“侠”也不容易被上层文化所认同——“侠”的精神,从来就与草根性紧密相连。
          这里需要提到一个角色,就是裴晓郎的父亲裴行俭。有人看后质疑他放任儿子被囚三年却不营救,有乖人伦——然而裴父有乖人伦者又何止这一桩?裴晓郎初登场时在街头卖字为生,其实他堂堂一个世家子弟,虽然他是被削职了,他父亲只是被降职又不是免官,何况尚还养得起家人长福,只要真有父爱,何至于要儿子沦落街头?裴父不止让当过官的儿子去街头卖字,还派长福专门跑去谆谆嘱托儿子要安心卖字,静待时机再起风云。除了这些口头勉励,资助?救济?不存在的。所以那三年黑狱,裴父因为锄武被牵连尚且自顾不暇,哪有空来管儿子的死活呢……裴行俭在历史上确有其人,乃是初唐名将,虽然也是一位反武代表,但在武则天登基十年前已经病逝。《大唐胭脂》把他竖为被官场腐化侵蚀的典型,着实有些诬蔑先贤之嫌。
          不过看《大唐胭脂》就像看传奇故事,不用太执着于真实历史。不必说该剧本是唐代故事,用典却遍及汉唐宋元明,就算同属唐典,也时间紊乱(比如李亚仙、章台柳、元稹、怀素等典故实际都迟于剧中时间);单说所谓的“紫钗记前传”,《大唐胭脂》的时代就和《紫钗记》差了70年(《大唐胭脂》故事背景为武则天称帝,即公元690-705年;《紫钗记》始于李益中举,即公元769年),根本不可能出现14岁的霍小玉。然后就知剧中一切也如水月镜花,较不得真,因为它本身就为吐尽《紫钗记》的不平事而生——爽过了,吐尽胸中块垒,过后不思量。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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