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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把文化遗产等同于博物馆

    发布时间:2014-02-26 作者:罗梭 来源:中国粤剧网 点击:

          一位有识之士近日在媒体发表了一篇关于粤剧保护的文章,文中大多数地方说得很有道理、很有见识。但其中一个地方出现了偏差,值得商榷。文中说:“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粤剧既是骄傲,也是悲哀——遗产等同博物馆。”这种把文化遗产等同于博物馆的说法是不可取的。
     
          记得在粤剧获得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称号不久时,业界在粤剧保护问题上就出现了两种误区。一种误区认为,粤剧申遗成功意味着粤剧从此被放进博物馆,只能永远停留在一个时空上。在某些人士的眼里,粤剧是固态的而不是动态的;粤剧是历史的而不是现代的;粤剧是尘封的文物而不是鲜活的艺术。这无形中等于说,进了博物馆的粤剧遗产只能维持在文物的状态,永远保持在古老陈旧的形状之中,不需要创新也不需要发展了。
     
          其实,我们应当认识到,运动是永恒的,静止是暂时的,那种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凝固在某一个时空状态的想法是违反客观规律的。广州中山大学一位教授说过一段很深刻的话,每次读起来都耐人寻味,他说:“绝对的原汁原味既无必要也无可能;我们现在看到的昆曲,早已不是明代的昆曲。再拿春节来说,春节过了多少年多少代,但几乎每代每年都在发生变化。任何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活态的,这就意味着它必然要发生变化,必然会有新的形态出现。”这就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辩证关系说得很清楚了。
     
          笔者之所以不认同文化遗产等同于博物馆的看法,是因为不愿意看到粤剧中止它的发展步伐。当一种古老的艺术不思进取、不思创新的时候,它就会走向衰落甚至消亡的境地。这并非危言耸听,而是有着深刻的历史教训的。据统计,中国戏曲剧种由于固步自封等原因,从20世纪50年代的368个,减少到80年代初的317个,到2005年又减少为267个,剧种消失的速度在加剧,这实在令人痛惜。因此有识之士提出:“非遗表演艺术保护不能原封不动,而应当在创新中寻找自己的生机。”
     
          当然,我们在粤剧创新中也要防止出现另一种偏差,这就是粤剧申遗成功后出现的另一个误区。这个误区认为,古老艺术是落后的,传统文化是保守的,要想发展粤剧就要放弃传统,与传统拉开较大的距离。这种“距离论”实际上是否定传统,否定民族优秀文化的根源和精髓。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有人摆脱粤剧的传统搞创新、违背粤剧保护的规律搞创新,改变粤剧的特色搞创新,结果搞得离宗悖祖,面目全非,无根无源。在粤剧界曾出现过一种现象,剧团为了拿大奖在排演大型新剧目时,不让粤剧导演来担任导演,而是聘请外省的话剧导演或其他戏曲剧种的导演来担任粤剧导演,结果把好端端的一部粤剧搞成非驴非马。更有甚者,一些剧团在创作新剧本时,让粤剧编剧家靠边站,而到北方一些城市请一些不懂粤剧的作家写剧本,这些专家连粤语及粤剧曲牌都不懂,写出来的东西既不能唱也不能演,只得又请粤剧编剧家把它的内容翻译成粤语及粤剧曲词。这样做的结果使粤剧越来越没有粤味,致使粤剧界及粤剧爱好者不禁发出疑问:粤剧到底还要不要姓粤?
     
          由此可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粤剧的现状和前景一定要有正确的认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方面是为了保护我国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另一方面是为了促进我国的文化创新和发展。保护粤剧非遗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承传粤剧、发展粤剧,既不要把粤剧搞成一潭死水,也不要把粤剧搞得面目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