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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项粤剧保护传承项目将获经费保障

    发布时间:2017-05-18 作者:方晴 杨耀烨 来源:大洋网 点击:

           政府应当在年度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资金,为8项粤剧保护传承项目提供经费保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本行政区域的粤剧资源状况进行调查,建立公布全省粤剧资源保护清单……近日,《广东省粤剧保护传承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广东省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规定》强调,省和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年度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资金,落实粤剧保护传承保障经费。粤剧保护传承保障经费用于下列项目:粤剧资源调查以及粤剧相关珍贵档案、资料、口述历史、民间档案文献、实物的征集、抢救和保护;挖掘整理、修改提升和复排演出传统粤剧代表性剧目、折子戏;培养和引进粤剧人才;粤剧研究、宣传、教育;建设和维护粤剧演出、展示的场所、设施;举办粤剧重大活动和开展粤剧国际、地区交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奖励在粤剧保护传承、理论研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法律、法规规定的粤剧保护传承的其他事项。
     

    广报记者杨耀烨 摄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所称的保护传承对象不局限于粤剧的代表性剧目、唱腔音乐、传统表演艺术、舞台美术、剧本乐谱等,还包括与与粤剧密切相关的其他保护传承对象,例如与粤剧密切相关的乐器、服装、道具、舞台、化妆原料等制作技艺,与粤剧密切相关的历史档案、文献资料、器具实物、场所设施,粤剧特有的传统习俗、信俗等。

           《规定》提出,省和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本行政区域的粤剧资源状况进行调查,建立粤剧资料档案和相关数据库;同时,根据粤剧资源调查情况建立公布全省粤剧资源保护清单和粤剧代表性传承人的储备名单,将符合条件的粤剧项目列入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规定》还鼓励,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征集、购买优秀粤剧剧本,组织粤剧优秀传统剧目惠民演出,扶持粤剧社会组织、粤剧演出团体或者群众性粤剧团体的公益性演出;开展粤剧理论研究和粤剧保护传承的其他公益性活动。
     


           

           本文转载自大洋网,作者方晴  杨耀烨,仅作传递资讯之用,本网站不对转载稿件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