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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遗动态】广东省文化厅调研组到广州粤剧院开展粤剧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16-07-13 作者:佚名 来源:广州粤剧院 点击:

           近日,为完善及完成《广东省粤剧保护管理规定》,在广东省文化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林晨的带队下,广东省文化厅非遗处副调研员卢向阳、广东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办公室主任科员吴莹、广东省政府法制办主任科员戴朴初和广东省文化厅政策法规处副主任科员高军等多名工作人员组成的调研组,到广州粤剧院开展了粤剧立法调研工作。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非遗保护中心、广州粤剧院、红线女艺术中心、广州文学艺术创作研究院、广州粤艺发展中心等单位代表以及粤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参加了调研工作会议。
           2009年,经我国政府推荐,粤港澳三地联合申报的粤剧项目列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资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依照申报承诺,广东省文化厅于2012年启动了《广东省粤剧保护管理规定》的起草工作,目前已完成初稿和初步的修改完善。为在今年内完成并出台《广东省粤剧保护管理规定》,广东省文化厅近日依照工作程序对粤剧相关单位开展调研工作。
           会议由省文化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林晨主持,主要调研了广州市粤剧保护相关情况及现状、粤剧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和急需解决的困难、加强粤剧保护的建议和对《广东省粤剧保护管理规定》(初稿)的修改意见等四方面内容。
           会上,众位粤剧相关单位代表及艺术家畅所欲言,详尽介绍了目前粤剧的生存状况和对粤剧发展做出的各项努力工作,表达了粤剧传承与发展遇到突出问题和困难,并给出了积极的建议。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非遗处副处长谭旭鹏、广州粤剧院董事长余勇、红线女艺术中心主任蒙菁分别在会上发言。







    省级粤剧传承人、市文联副主席倪惠英,省级粤剧传承人欧凯明,市级粤剧传承人黎骏声,分别发言。





    广州文学艺术创作研究院编剧章耀明、广州粤艺发展中心副主任苏福暖分别发言。调研组人员对相关问题做了回应。